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阎侠)6月26日,ST春天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听花贸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朝阳区市监局”)于2024年3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听花贸易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违法宣传问题。经过调查,朝阳区市监局认为,听花贸易的业务员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听花贸易作为酒类销售企业,应当对酒类及食品广告中禁止宣传治疗功能、功效作用等内容的事项知晓,且听花贸易提供了《体验店合规迎检常规注意事项》PDF文件,该文件要求了体验店店员在接待消费者时所用话术不能提及功效,听花贸易在明知接待消费者时不能提及听花酒具有相关功效的话术情况下,还要求或默认员工向消费者介绍听花系列白酒的功效及“回春案例”,主观故意明显,引起了一定程度的负面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听花贸易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万元。


此前,ST春天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在“听花酒”销售过程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处以罚款180万元。


ST春天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87.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86.53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449.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0.51万元。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