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6月2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24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对于缴存比例调整要求,《通知》明确,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表决通过。

对于缴存单位基数规定,《通知》显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5620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意见,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640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338元。按照郑州市202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10元。

此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定,《通知》提出,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上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57726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86元,下限为578元。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