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丁爽)7月16日-7月18日,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第三届大会(简称“全球健康论坛大会”)在北京举办。


7月16日,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创新与实践分论坛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以“医保支付改革的创新与实践”为题发表主旨演讲。


黄心宇表示,从全国层面看,医保基金运行总体比较平稳,能够为医疗卫生事业提供稳定保障。国家医保局于2018年成立,2019年即开始将工作重心转移至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了DRG/DIP的支付方式试点。六年时间内,试点取得较好成效,在全国普遍开展。


黄心宇介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出发点并不是简单的为了控费,本质上是体系化、系统化的工程,是医保支付当中一项重要机制,国家医保局希望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有效的机制,使得医疗行业的参与者按照改革设想的模式运作,使医疗机构得到更好发展,使医保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够更好地运行下去。


1998年起,我国建立现代医保制度,历经近20年发展,当前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医保的服务能力、管理能力、支付待遇也均达到一定的水平,医保支付改革恰逢其时。“面对经济进入新常态、人口进入老龄化、新技术、新要素不断涌现、医疗资源不断丰富的大背景,我们希望医保制度能够长期、稳定、平衡地运营下去,希望提高医保基金运行的可预期性,本质目的也是给老百姓提供一个稳定的、可靠的保障”,黄心宇表示,这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首要考虑。


“我们也希望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引入更加精细高效的管理工具。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把看不见摸不着的医疗服务变成可以评估评价比较的一项服务”,黄心宇同时介绍道。另外,黄心宇表示,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抓手。国家医保局希望通过支付端的引领,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变,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内部治理、提高内部效率,推动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与此同时,据黄心宇介绍,国家医保局于2021年11月提出《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四个全覆盖。截至目前,已有384个统筹地区开展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占比超过了90%,其中26个省份所有的统筹地区实现了支付方式改革的全覆盖。改革地区中,190个地区采用了DRG支付,192个地区采用了DIP支付,天津、上海两地区同时兼有DRG和DIP。预计今年年末,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