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1994年4月,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成为国际互联网大家庭中的第77个成员。今年正是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的第30个年头,也是“半甲子”的重要节点。


短短30年的发展历程,大潮激荡、风卷云涌,有太多“物”值得铭记。这三十年,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诞生了许多物件、应用或平台。上述物件或应用等价值不只在商业,它更是一种情怀,凝聚着人们生活与情感的长久记忆。


为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联合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专项基金推出了《互联网30年30物》专题。希望通过讲述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意义的物件、应用或平台的故事,勾勒中国互联网三十年的演进历程,透视其未来将走向何方。


30年前的一根网线,让中国连通世界。如今,互联网半甲子,中国继“网”开来,方兴未AI。




文|田轩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以1994年4月20日接入国际互联网的64K专线正式开通为始,中国已触“网”30年。三十而立,从最初以新浪、搜狐、网易等中文门户网站的崭露头角,到如今覆盖通信、工业、娱乐等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各类互联网平台的百花齐放,从“滴滴滴”拨号上网到如今随处可“扫”的二维码,从当年还是“贵族”配置的286电脑到如今已近10亿的中国网民规模……“中国人离信息高速公路还有多远?——向北一千五百米”这句话,从1995年那句写在北京中关村大街的口号,早已变为百姓触手可及的现实。


“触网”升级的中国经济30年


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30年,是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升级的3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沿着网络大国向着网络强国笃行迈进,是信息技术浪潮于中华大地留下的时光注脚,更是中国经济向数智时代铿锵高质量迈进的发展剪影。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的:“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时期”“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中国互联网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从互联网基础设施,到数据要素上层建筑的不断完善,再到由新业态到新产业的不断创新升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真正、完全进入生产过程,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社会生产端看,中国互联网飞速发展的30年,是由基础设施的从0到1飞跃到产业互联、万物互联的新动能激活的30年。从基础设施端看,随着互联网服务数量、种类的指数级增长,新模式、新业态底层的网络基础设施数量和场景适配性也得到极大程度丰富和完善,为各行各业向数字化进一步转型升级打下了坚实的硬件设施基础。特别是在近年来举国创新体制的牵引下,包括芯片、服务器、操作系统等底层核心软硬件以及数据库、大数据、音视频等上层关键技术在内的核心技术自主化程度不断增强,更是从生产力底层为国家安全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石,助力我国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以完备的基础设施为前提,我国互联网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得到快速、广泛的深度融合。一大批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以数实融合为核心的互联网平台与实体产业加速融合,产业互联成为实体经济新动能形成的重要推动力。


以金融业为例,尽管数字金融首次进入中央文件是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但数字作为金融“向实”关键要素开始发挥其核心作用,已有20年之久。以2004年支付宝上线为始,我国数字金融以普惠金融业务为第一阶段,在2013年第三方支付、余额宝等平台业务崛起后,进入新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业务进一步融合的新阶段。总体来看,我国数字技术已逐步应用于交易支付、转账、理财、信贷、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中,规模持续壮大。2023年,我国数字金融市场规模达41.7万亿元,占全球数字金融市场规模的15.6%,位列全球第一位。从发展特征来看,我国传统金融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新的数字技术持续发展与金融服务供给多元化协调发展,数字金融已经深度嵌入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各个环节,并不断催生出了产业链金融、绿色金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发展的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提供了充足的金融新动能。


变化不止在产业端。在中国经济的广阔前行图谱中,30年来互联网发展的成果,也让亿万百姓分享到了时代的红利。产业新动能之外,互联网激发出的来自需求端的经济新活力,也成为30年中国高质量发展中最宝贵的积淀。作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引擎,互联网在通过新技术新创造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深刻改变了亿万用户的生活方式。触动屏幕即可完成远距离交流、轻点按钮即可下单将全球好物收入囊中,全天候可以进入清华北大的云端课堂……互联网引领的生活方式新浪潮,也改变了需求端的方向,老百姓的消费开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下,消费逐步形成了具有深度融合性、配置高效性、发展持续性和循环畅通性等突出特征的新形态,其对于生产端和投资端新业态、新模式的拓展有着更强的引领带动作用,成为提升经济韧性必不可少的“催化剂”。


更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在互联网深度改变中国经济的30年中,无数奔赴创新彼岸的互联网企业,它们以实际行动“置身事内”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其中昂扬的企业家精神,是互联网30年为中国留下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他们于经济、政策周期中破浪穿梭,敢于挑战传统,勇于创新,在打造了包括腾讯、阿里巴巴、美团、拼多多、京东、小米等商业传奇故事的同时,也塑造了立足中国本土的互联网精神。回看历史或是展望未来,创新的征程中,最重要的要素还是人,这也是中国互联网辉煌30年的重要支柱。当新一轮科技进步的大幕展开,面对先行弄潮儿们的“奇思异想”与“离经叛道”,我们应该少一些“父爱主义”的指教,更不应该抱有看客的嘲讽心态。创业者筚路蓝缕、开启山林之功,不仅需要政府予以政策、资金、项目的硬支持,更需要全社会以兼收并蓄的“宽容”,来激发、呵护企业家精神。


科技向“擅”的30年监管得与失


中国互联网30年的发展,所收获的不止商业。以199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关于网络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为标志,我国由多部门协同管理的互联网监管基本机制和规则已平稳运行近30年。30年里,无论是从微观的用户隐私保护,还是中观的包括确权、交易等在内数据要素治理,抑或宏观层面的网络生态治理与反垄断相关规则修订,于一片空白中逐渐摸索完善的包容审慎的监管经验,特别是法律法规完善和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是面向下一个30年、中国互联网创新再出发必不可少的护航力量。


仍以金融行业为例,自2005年由英国引入的、作为彼时最典型互联网金融创新的P2P平台模式,被认为是中国金融“触网”众多篇章中,最跌宕起伏的一章。历经了13年的风波起伏,中国P2P终于在2020年11月画下发展的句号。13年的P2P风波,尽管是一场失败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但其背后暗藏的监管与创新在博弈中留下的互联网时代监管启示,值得我们铭记,即:金融创新永远要在审慎监管的框架和前提下进行。一方面,创新和监管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鼓励金融创新是历史趋势的必然,但是金融监管必须跟上。另一方面,面向数据要素加速融合的新一代技术浪潮,我国监管的系统性、前瞻性以及原则性等方面,仍然面对较大时代挑战。从金融角度看,在市场端,中国居民投资需要已经向着多元化投资方向发展,但是风险意识和投资领域专业知识淡薄,未来监管应该针对新业务模式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征信体系建设水平;对于创新金融模式,牌照化运营,严格准入门槛要求,严格合规流程;严格进行风险揭示,就盈利状况、风险拨备、底层资产、风险协同性等问题进行详尽披露;在监管手段方面,要与时俱进,提升科技水平,进行全市场、跨区域、全覆盖的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穿透水平;及早布局,注重监管前瞻性与审慎性的协同驱动效应,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再次发生。


看未来:坚守技术创新初心


“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对于未来中国互联网向更高水平迈进,中央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新要求。


互联网作为信息触角的前沿和科技创新的核心阵地,实现了对现有资源的重整优化,对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有一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模式,是通过多种补贴手段不计成本地抢占市场规模,而企业本身难以实现盈利。这种由“流量竞争”引发的恶意竞争使大量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本被过度投放到很多本身缺乏造血能力的企业中,造成了资源的错配和浪费。


经济发展或有周期,谁也不能改变周期钟摆波动的趋势。我们唯一可做的,或许是牢牢把握住技术创新这个人类社会发展起伏浪潮中的永恒自变量,向下扎实向前发展的内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未来的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需要从企业端和政策端,都回到技术创新的初心,聚焦下一阶段的技术创新,将核心资源投入硬领域、攻克硬创新,并将其延伸到更多应用领域,深化产业融合,开拓新的产业增长范式。


从企业端看,对于身在互联网浪潮中的各类平台来说,应该更依赖于技术进步提升效率,寻找在新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中的内生发展新路径,而不仅仅是坐等政策红利和完全寄望于商业模式层面的创新。


从制度和政策端,应为硬核创新创造更为耐心包容的环境,以“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为原则,一方面通过法治将竞争规则固定下来,如可通过对《反垄断法》的进一步修订,明确创新扩散的边界。另一方面,还要不断丰富监管框架,进一步提升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的完备性。构建市场、数字平台、行业机构、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多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加强“穿透式”监管。针对涉及数据治理关键环节的市场主体,应以引导为主,通过建立分级牌照体系,实施一致性与差异化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并加强对其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的引导和监督。


如今,新的战略支持窗口期已打开,希望在而立之后的新岁月中,中国互联网能够继续坚守科技创新的初心,成功完成从 “发展时代”到“韧性时代”的高质量转换。


本次活动由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专项基金资助支持。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