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庭审结束后,双方代理人离开法院。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俞金旻 摄


梁静茹演唱会“柱子票”一案,围绕是否构成欺诈以及“退一赔三”再度开庭。


8月2日9时30分,此次案件9名当事人中的7名原告选择上诉,二审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九法庭开庭审理,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全程在现场旁听。


在二审庭审现场,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上诉方代理律师提出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庭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全额退还票款并支付警示性罚款,也就是“退一赔三”。被上诉公司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则不认可上诉人二审提出的请求。


这一纠纷已僵持约一年时间。2023年,消费者倪某等9人以699元、999元、1299元等价格购买梁静茹上海演唱会门票,却遭遇“柱子票”,影响观看体验,于是将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三”。


主办方是否欺诈成争议焦点


“到底它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由法院依法进行认定,但是我们认为消费者有权知道一切,这其实也是上诉人去上诉的一个最主要原因。”上诉人观众方代理律师张玉霞表示,希望二审能更加清晰地厘清主办方责任,主办方到底在什么时间知道演唱会现场有柱子、什么时间设立了柱子以及什么时间意识到存在遮挡。


被上诉人主办方代理律师称,2023年4月,演唱会通过多个票务代理平台销售门票,当时,主办方完全不知晓会有柱子遮挡视线情况,此前梁静茹多次演唱会均未设置承重柱,但这次为了提升演出效果,后来决定增加音响、灯光等设备,设备总重量超出中心吊顶承重,出于安全考虑从而增加柱子;5月17日,演唱会开票,确定观众具体座位,5月20日,演唱会开始演出。


在法庭辩论环节,审判长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为:主办方是否明知案涉的舞台存在视线遮挡且并未提前告知观众,主办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观众要求主办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主办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从而应向观众全额退还票价。由于上诉人拒绝调解,10时50分,审判长宣布闭庭,将择期宣判。


6月20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显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售卖“柱子票”的行为尚未构成欺诈。判令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案件宣判后,9名原告中2人服判息诉,其余7名原告提起上诉。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梳理看到,2023年全年,梁静茹先后在上海、宁波等多个内地城市开唱,演唱场次达到21场。全国密集开唱,吸金能力不容小觑。其中,上海2场演出观众数预计破2万,按照最平均票价计算,门票收入预计破2000万元。


“柱子票”之外还有“水泥墩票”,中消协点名遮挡维权难


庭审后,上诉人代理律师张玉霞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其实这个案子客观方面最大的争议焦点,还是这个柱子到底是什么时候决定把它树立起来,是原始的备案版本里就有,还是后续认为需要改设计方案再形成的?主办方到底是在5月18日才知道的,还是在更早的时候知道?”


张玉霞透露,“一审判决后消费者曾经说,一审判决的金额,如果在前期和对方协商的时候,对方就以这样的阶梯式来赔付的话,他们早就已经调解了。他们完全会接受这样的方案,因为能够体现出对方的一个诚意。但是事到今天,消费者花了一年时间维权。我的当事人就是想为消费者讨一个公道,而不是只为了自己。”


被上诉方律师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被上诉人作为一个演出的主办方,没有去隐瞒舞台柱子的必要。演唱会的举办,是一个非常系统性的工程,舞台柱子瑕疵完全有可能出现。“我们认为确实不属于一个欺诈的行为,演唱会整个体验服务是综合性的,它的体验也是多方面的,固然受到柱子遮挡的人员视线方面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是其他的一些对现场体验,现场气氛的感受,对于灯光音响视效的感受其实还是在正常地享受。”


“当然,我们也非常同意受到影响的观众情绪或者主观感受可能是不好。那么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一审判决认为这是一个违约行为,我们认为这个认定也是准确的,所以被上诉人也是应当去承担这样的违约责任。”被上诉方律师称。


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投诉情况分析,去年以来,演出市场持续火热,相关领域投诉量也一直处于高位。其中就包括,票务平台销售演出票座位存在视野遮挡却不担责。票务平台在售票时未明确标注相应座位存在遮挡,消费者事后向票务平台反映要求退还部分费用,但票务平台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去年7月,杨千嬅深圳演唱会后就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诉苦自己1406元购买了“水泥墩票”,并向大麦维权退费。今年4月20日-21日,凤凰传奇“吉祥如意”2024巡回演唱会曝出“柱子票”,大麦就此发文道歉,称已经完成退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俞金旻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