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作了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评价管理。将项目碳排放情况评价有关要求纳入节能审查范畴,明确节能审查要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综合评价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


零碳解读: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全社会节能降碳目标的实现。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的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将得到加强,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同时明确了项目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严重失实等节能审查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陶野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