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李铮)9月1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贝泰妮集团”微信公众号获悉,该公司发布声明,对“薇诺娜清透防晒乳抽检不合格”一事进行了澄清。

据新京报贝壳财经此前报道,9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3号),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其中,在莆田市城厢区安梅优选百货店抽检、产品标签标示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标示批号为220402K2Y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 PA+++成分比对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显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对此,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也就是说,该批次产品为假货。

在此次发布的声明中,贝泰妮也指出,经公司内部自查及监管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认定公司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校对 赵琳

图/贝泰妮集团微信公众号截图

此外,贝泰妮还“晒”出了样品真实性异议审查意见,并表示公司已向昆明、莆田市场监管局以及昆明警方报案并启动打假维权工作,积极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号召,配合两地药监局、市场监管局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保护消费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编辑 杨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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