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昊志机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1074 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3015 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汤秀清先生和肖泳林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汤秀清处以109171882.5元罚款,对肖泳林处以200万元罚款。


昊志机电公告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个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