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18日,家家悦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未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编辑 韦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