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7日,据“海南发布”公众号消息,海南省住建、发改、资规、财政、税务、银行、金融监管等7部门于11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共推出10条举措,涵盖土地规划、财税金融、预售资金监管、小户型审批等多个方面。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因多孩家庭等原因获得多套房购房资格,并已结清相应市县名下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新供地的住宅小区项目可适当配建部分小于100平方米户型,但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平方米,且不超过总面积的15%。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可根据区位配套、产品定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实现优房优价。各市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可因城施策调整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政策。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