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自动驾驶如何促进高质量交通与就业”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原总工程师何霞出席研讨会并表示,自动驾驶的技术,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她认为,中国要保持在全球的竞争力,需要推动自动驾驶的发展。


她还表示,自动驾驶目前处于区域运营测试阶段,下一步将向规模化部署阶段过渡,在这个阶段需要修订上位法,为产业发展拓展空间;进一步完善自动驾驶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自动驾驶相关监管体系,这些需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工信部及相关部委的共同努力。


自动驾驶发展只有快速前进,不能徘徊


何霞分析称,自动驾驶相对于传统汽车而言具有更加丰富的产业形态,并催生出庞大的服务生态,其背后创新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面对自动驾驶带来的就业结构的变化,相关部门需要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提前做好部署。


“自动驾驶是数字化、网联化和智能化融合发展的产物,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是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抓手,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何霞认为,自动驾驶融合了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半导体、汽车制造等多项高科技,产业链丰富是超出我们想象的,中美两国是全球无人驾驶最多的国家,谁先跑通,谁就能定义这个赛道,谁就能将技术和产品输出到全世界,这不仅是一个国际科技竞赛的前沿战场,而且是我们输不起的一场战役,这不仅是中美之争,而且德国、英国、日本等传统汽车强国也纷纷加入到这个赛道,因此,这一场角逐将全球人工智能竞争推向一个高潮,在这之中,我们只有快速前进,不能徘徊。


除就业外,自动驾驶应用的规模化发展也是行业关心的问题。对此,何霞表示,这仍需要继续向前推进,在城市级应用发展上持续扩大区域,并在多个城市推动规模化发展。


她认为,如果没有规模化的自动驾驶应用,很难形成商业闭环,这将影响企业的生存力、创新力和发展力。而当前,美国WAYMO、特斯拉都在加大布局,持续提升他们的自动驾驶技术与扩展应用规模。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自动驾驶的竞争不仅是技术的竞争,还包括政策法规创新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鼓励和包容,这是一场全方位的竞赛。



 自动驾驶应用走向规模化,需要多部委共同努力


“自动驾驶大致分为实验室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开放道路测试、区域运营测试


和规模化部署五个阶段,目前处于区域运营测试向规模化应用部署发展的窗口期,机会稍纵即逝。我们需要更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因地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同时需要修订上位法,为产业发展拓展空间;进一步完善自动驾驶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自动驾驶相关监管体系,这些需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工信部及相关部委的共同努力。


对于自动驾驶立法,何霞认为,我国自动驾驶立法模式是先由地方政府探索试验性立法,再由国家部委规章总结提炼的模式,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早期具有一定合理性,可在保障国家总体道路安全下,地方立法试错。但随产业成熟推广,如继续维持这种模式,持续上位法供给缺失,地方立法不统一就会影响到产业发展。为此,需要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实施,从国家层面为自动驾驶赋予恰当的法律地位,明确AI司机的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保护自动驾驶相关参与者的利益,促进自动驾驶的上路行驶与多场景应用普及。我们需要推动自动驾驶法律法规体系的根本性变革。


她表示,我们还需要完善自动驾驶的数据保护及流通方面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同时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种方式,为加快实现自动驾驶应用规模化探索路径,为自动驾驶产业发展汽车指明方向、稳定预期。同时,以地方性立法保障产业实践,并给国家层面政策法规出台积累经验


“安全事故评估与处理是政府监管的重要一环,对产业发展意义重大。每次事故都促使自动驾驶行业重新评估其技术和安全措施,推动技术进步和政策制定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何霞说。对此她提出我国在自动驾驶事故处置主体、原则与方式等方面进行前置性、预警性研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韦英姿 编辑 陈莉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