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29日,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7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0期),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1大类食品47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6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安全质量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广客隆副食调料批发店销售的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兴安盟扎赉特旗李春红活鱼店销售的柳根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锡林浩特市好邻居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嘉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达拉特旗佰味源加工坊生产的华蒙情干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得幅豆制品加工坊生产销售的豆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联华生活超市销售的、呼伦贝尔市宏源野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编辑 唐峥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