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各单位要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通知》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打通资产盘活通道,规范资产盘活管理,持续推动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通知》要求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家底清晰准确。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准确完整登记资产信息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避免已取得或已处置资产不做账务处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照规定转入相关资产、无形资产未按照规定入账等问题。
此外,《通知》还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提升资产管理效果。《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在编制内合理配备公务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编辑 姜樊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