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2日,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对一个申报为“文件”的进境邮件实施机检查验时,发现该邮件图像显示异常。经开拆查验,发现邮件内有不明药丸6粒,粉末2包。经相关机构检测,以上物品呈摇头丸阳性反应。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缉私部门刑事立案。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编辑 唐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