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丁爽)12月24日,卫信康发布公告表示,前一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冯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提及,公司于2020年4月将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卫信康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决定书》指出,冯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西藏证监局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简历显示,冯涛曾于2018年至2020年任卫信康董事会秘书。公司在2020年9月宣布冯涛申请辞去该职务。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