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4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发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事项获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


公告称,华发股份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截至目前,华发股份已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华发集团认购金额不低于实际发行金额的29.64%,且不超过27.5亿元(含本数)。


华发股份方面表示,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