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7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披露,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通知称,经评估,2011年1月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需继续实施。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7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披露,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通知称,经评估,2011年1月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需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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