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7日,据“阜阳发布”公众号披露,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五项新政,涉及最低首付比、公积金提取、延长贷款到期时间等。

政策规定,缴存人家庭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与此同时,缴存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已有一次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并已结清的,再次购买自住住房适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而在租房提取方面,政策明确,新市民、青年人在阜阳市无自住住房申请租房提取的,可申请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受年度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缴存人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不分县市区域,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5000元上调为18000元。

此外,政策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间,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