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7日,据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0期),近期,该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等23类食品416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京东好食食品店(经营者为南京好食力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陕西德盛隆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菜辣条,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玄武区魏李三两三冒肚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洗的复用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冯墙村金庄组35号杨玉兵(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标称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编辑 唐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