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阎侠)已退市近半年的中南建设,仍被很多股民关注着,股吧里,时不时会有股民讨论关于索赔的方式和进展。
1月7日,记者自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徐越惠律师方面了解到,其团队代理的一名投资者诉中南建设虚假陈述索赔案于1月6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股民肖大山(化名)一审胜诉且获赔比例较高。
判决书显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中南建设的诉争行为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构成,则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更正日、基准日和基准价如何认定;案涉虚假陈述的内容是否具有重大性;投资者的投资决定与中南建设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投资者的损失应当如何认定。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判被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41169.98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的特点之一是中南建设业绩变脸,证监会只下发了警示函,但是法院依据新规判赢了。我们之前也曾收到败诉判决,所以这个判赢不容易。”徐越惠律师表示:“经初步分析,购买过中南建设股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在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7月,中南建设收到来自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2022年1月29日,中南建设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计下降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7.08亿元至21.23亿元。2022年4月26日,中南建设披露《2021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33.82亿元,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业绩与预告有重大偏差的说明公告》。中南建设实际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准确。”警示函显示。
中南建设的股票在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2024年7月11日,中南建设的股票摘牌。
编辑 陈莉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