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1月7日晚间,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对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维设计”)董事会、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出问询函。
问询函指出,1月7日,华维设计披露《购买资产的公告》《开展新业务的公告》,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板块,改善经营状况,拟以6300万元购买自然人廖红伟持有的九江正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江正启”或“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问询函要求华维设计结合上市公司及九江正启近两年业务开展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行业未来发展态势,九江正启行业地位、核心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在手订单情况、与上市公司业务的差异性以及未来能否产生协同效应等,充分说明本次跨行业收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另外,问询函要求华维设计测算本次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营运资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的影响,上市公司剩余营运资金是否充足,是否会对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核实并说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九江正启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在标的公司定价及业绩承诺方面,说明九江正启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盈利的原因,后续拟采取的改善盈利能力措施,以及如何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实现整合结合九江正启同行业公司收购定价情况等,说明本次购买资产定价合理性。
问询函还要求结合九江正启历史经营状况、在手订单情况、未来盈利预测等,量化说明本次业绩承诺指标的设定依据,并说明交易对手方廖红伟是否具备充足的业绩承诺补偿支付能力,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保障业绩承诺足额补偿。请华维设计详细说明九江正启股权解除质押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前提条件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风险,并核实九江正启股权是否存在其他权利瑕疵,以及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潜在债务等风险。
此外,问询函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说明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资产评估过程中,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评估过程、主要假设、参数情况;说明本次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评估方法,是否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并论证其他两种评估方法不适用的原因。
编辑 王真真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