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测算出全国电力碳足迹因子为0.6205kgCO₂e/kWh。
这是我国首次以生态环境部公告形式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也填补了国内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空白。对此,生态环境部表示,此前我国尚未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国外数据库的中国默认电力碳足迹因子数值滞后且偏高,未能体现我国近年来电力转型带来的绿色低碳贡献。采用国际通行标准,研究发布符合我国实际的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既是填补国内数据空白、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积极推动我国碳足迹管理和数据国际衔接的迫切需要,又是夯实我国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基础因子数据、顺利开展中下游产品碳足迹核算的重要基础。
2月6日,气候未来创始人汪军告诉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最新的电力碳排放因子是中国用碳足迹核算应对绿色贸易壁垒迈出的第一步,就拿欧盟的电池法案来说,只要欧盟认可这个数据,就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电池法案的“卡脖子”问题,这就是官方发布的重要性。
电池出口闯关,电力碳排放因子可缓解“卡脖子”问题
目前,全球主流产品碳足迹数据库由欧美国家主导,其中关于中国的数据严重不足和滞后。
汪军表示,0.6205kgCO₂e/kWh这一数值处于中等水平,且接近部分发达国家水平,如德国、日本、韩国等。较低的电力碳足迹因子意味着中国电池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易满足低碳要求,从而提升其在欧盟等市场的竞争力。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电力碳足迹因子仍在快速下降,未来有望进一步降低。当中国的电力碳足迹因子降到更低水平后,西方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电池出口的影响将被进一步削弱。
2023年8月,欧盟电池法案正式生效,其中对电池碳足迹的要求备受关注,这是碳足迹首次作为强制性要求,被写进欧盟的政策法规中,而碳足迹声明也是最早进入实施阶段的要求。根据电池法案要求,容量大于2 kWh的可充工业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和动力电池,最迟于2025年2月18日起开始需要附上碳足迹声明。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是电动汽车制造重要排放源,最高可以占据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60%以上。欧盟电池法案生效,意味着以后进入欧洲市场的电池产品将面临更为严苛的减碳标准,这对进军欧洲市场的中国汽车以及动力电池企业而言无疑增加了压力。
中国节能协会副秘书长兼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军涛提醒,电池法案是欧盟为规范电池市场、推动电池产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但是法案本身对其他国家来说存在一定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电池法案对电力排放因子有明确要求,这会给非欧盟国家的电池生产商带来挑战。根据欧盟的动力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电力碳排放是电池生产环节碳排占比最大的部分,企业需依据“国家电力消费的平均构成”来核算其电力活动的碳排放量。中国的该项数值高于欧盟多国以及其他主要动力电池生产国,这就给我们带来了“不利竞争”。
此外,电池碳足迹不仅与电力碳排放因子有关,还涉及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以及电池制造、回收等多个环节。即使电力碳排放因子降低,如果其他环节的碳排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电池产品的整体碳足迹仍可能超过欧盟设定的阈值。
所以,最新的电力碳排放因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电池法案的“卡脖子”问题,但要完全解决该问题,还需要在绿电核算方式、电力结构优化、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控制以及国际互认机制等方面持续努力。
“卷”技术延伸到“卷”碳排,仍需增强国际公信力
对于出口来说,尤其是用绿色贸易壁垒来限制中国出口的几个行业来说,中国较低的电力碳足迹因子意味着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易满足低碳要求,但也并非坦途。
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城市发展与低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敏俊向新京报零碳研究院表示,最新电力碳排放因子对于应对欧盟电池法案这类的绿色贸易壁垒会有所帮助,但可能做不到完全化解,现阶段我们要提升电力碳排放因子数据透明度,来增强数据的公信力。
就目前而言,欧盟对于我国电力碳足迹因子的认可度尚未可知,我国和欧盟在电力碳排放因子的计算规则和边界上也存在差异。欧盟电池法案目前仅认可“直连电力”和“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两种计算方式,而不认可通过电网采购绿电或购买绿色电力凭证的方式。
石敏俊指出,这种情况下使得中国电池企业难以通过绿电交易来降低碳足迹,其实直接使用绿电生产电池时的碳足迹因子比用全国电力碳排放因子数据可能还要低,这就比较吃亏,还是要想办法提升数据的国际公信力,加强绿电交易和绿证机制的国际互认。
事实上,我国已经加强推动绿电交易和绿证机制的国际互认,最新电力碳排放因子的发布有助于推动绿电消费在国际碳核算体系中的认可。其中,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出台政策推动研究核算不同应用场景中扣除绿证的修正电网排放因子,这为未来绿证纳入电池法案碳足迹核算释放了积极信号。
石敏俊表示,我们国家已经开启了对于单边政策的精准反制,态度积极、“见招拆招”。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电池法案还是针对中国出口“新三样”的其他贸易壁垒,企业不必过于恐慌。因为我们的成本优势短期内无法撼动,国外想减少对我们优质产品的依赖并不容易,所以他们才会考虑采用碳壁垒等手段,这些手段也倒逼中国企业加快重视产品碳足迹管理,从“卷”技术延伸到“卷”碳排,这未尝不是“碳壁垒”带给中国企业的积极影响。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态化开展电力碳足迹因子工作,包括持续更新发布后续年度电力碳足迹因子,提升电力碳足迹数据质量和代表性。加强国际交流,多渠道推进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国际互认,提升适用性和影响力。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陶野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