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1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城控股”)发布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显示,新城控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6年3月28日。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穆祥桐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1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城控股”)发布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显示,新城控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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