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全国两会时。
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每年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下称“代表委员”)都会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建议提案。那么,2024年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提交之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办理情况如何?代表委员们又会关注哪些热点与焦点问题?
记者查询金融监管总局官网看到,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承办建议提案总数量为728件。值得注意的是,728件已创下自2021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或原银保监会)承办全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数量的新高。
资料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除了承办建议提案总数量从2023年的563件直线上升到728件外,围绕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职责,2024年,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较此前几年出现了一些变化。例如,2022年、2023年时,代表委员们较为关注“提升金融监管质效”,而在2024年时已调整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但近几年来,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始终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事实上,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金融监管总局在官网陆续公开了其中近30份2024年金融领域建议提案的回复内容,记者看到,除行业发展外,更多聚焦消费金融、小微融资等领域。
焦点问题一:消费金融、汽车金融如何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提振消费”的工作任务。而记者也注意到,消费金融、汽车金融,成为近几年代表委员提交建议提案较为集中的领域。
例如,江浩然委员、张学军委员提出,创新打造消费信贷商业模式、促进消费信贷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试行消费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提升居民办理消费金融积极性。
再如,尹同跃代表提出,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扩大资产证券化范围,加速出台汽车金融公司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具体实施细则,支持大型金融机构“走出去”等建议。
首先,关于消费金融的提案,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新型消费的支持,优化消费金融环境,为居民消费提质升级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一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居民消费需求,针对不同类别客群推出特色化产品和服务,有效对接重点领域消费,促进医疗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和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银行业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住房按揭贷款)同比增长6.9%。另一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信贷投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息费是市场对消费金融从业机构普遍关注之处。对此,金融监管总局已要求,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降低客户息费负担。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也明确将持续提升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质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妥善解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在加强投诉督查的同时,系统研究解决办法,强化源头治理。
其次,关于汽车金融,金融监管总局在回复中表态,将恪守监管职责,督导汽车金融公司严守风险底线,发挥专业金融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据介绍,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共25家,行业资产规模9029亿元,不良贷款率0.69%,资本充足率25.5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已累计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即车贷ABS)1.33万亿元,存量规模占整体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达26%。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结合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及产品成熟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研究将部分融资租赁用车、商用车作为车贷ABS底层资产的适配性,适时优化资产证券化范围,更好地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展。
关于支持汽车金融公司“走出去”,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已预留政策空间”。
据悉,2023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为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预留了政策空间;2024年2月,又制定印发《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对汽车金融公司行业进行首次监管评级。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分类监管,研究论证本土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良好的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慎研究相关准入条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焦点问题二: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成本和效率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中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以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监管总局也十分关注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和效率问题。
徐建贤代表、杨瑞硕代表就围绕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提出优化贷款续贷流程、调整贷款分类管理,特别对重点项目、优质项目实行常态化无还本续贷的建议。
对此,金融监管总局表示,相关监管文件已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提出要求。原则上,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都应具备续贷功能。在每年开展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中,也专门设置了小微企业续贷相关指标。
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也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相关监管文件要求,在权重法下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对中小企业贷款适用85%的风险权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适用75%的风险权重,有效节约了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占用的资本。同时,出台不良容忍度政策,明确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在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加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绩效评价的扣分因素。
2024年10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的核心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来自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披露,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以来,各地累计走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超过5000万户,授信超过10万亿元。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近7万亿元。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小微企业续贷监管政策,加强续贷产品开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续贷支持力度。
焦点问题三:如何优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制度
涉及金融领域的百姓民生类问题,也是代表委员比较重视的领域。
例如,付喜国代表就建议优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制度,完善配套制度设计,从源头上降低取款难度。
经与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会商后,金融监管总局对此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答复。据介绍,2024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即“6号文”),将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同时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理财产品也纳入简化提取范围,便利群众“一站式”办理存款继承。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存款继承配套机制,探索公证以外的争议预防方式。
关于完善配套制度设计,从源头上降低取款难度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在持续优化简化提取政策、提高便民政策覆盖面的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借鉴国际经验,深入研究完善存款继承制度设计。鼓励银行在储蓄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与存款人提前约定其去世后存款继承、交易明细查询等事宜,从源头上解决存款继承问题。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