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王琳琳)3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其中提出支持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此外,《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中提到,对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建成的示范小区充电设备,给予充电企业设备投资30%的补贴,直流和交流设施功率补贴上限分别为600元/千瓦和300元/千瓦;对示范小区业主大会,按新建充电车位数量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建成的通用型换电站、非通用型换电站的换电设备,分别给予充电企业设备投资40%和20%的补贴,功率补贴上限分别为600元/千瓦和300元/千瓦。
此外,《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也提到电动出租车驾驶员通过市级平台向充电企业支付两类费用的,将给予补贴。
编辑 白昊天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