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3月19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简称“华润置地”)发布公告,宣布其持股45%的实益权益公司Dragon Rider Development Limited作为借款人,与公司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润集团”)作为担保人,与特定银行及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委托牵头安排人及账簿管理人,以及招商永隆银行作为融资代理行和担保代理行,签订了一份上限为63.42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自首次提款日起三个月后到期。
上述融资协议明确列出违约事件条款,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包括其继任机构及地方机构)不再拥有及持有华润集团至少50%的全部发行股本(不论直接或间接),亦构成违约事件。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