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在失信惩戒方面,监管部门既要坚持依法依规惩戒到位,也要坚持过惩相当,避免泛化滥用惩戒措施。
李春临介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了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这就是要保证将失信惩戒措施刚性执行到位。
李春临表示,国家发改委也将根据《意见》的要求,结合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信用政策出台前的评估措施,清理假借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之名变相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设立交易壁垒,制造地方保护等行为,坚决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滥用,这也是我国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项工作中要重点纠正的问题。
编辑 姜樊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