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2日,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合作,推行区域内的数据归集、评价互认等,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刘鹏飞介绍,信用对实现综合交通运输的信息互通、管理优化、区域协同,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拓展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并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挂钩,积极发挥了信用便民惠企的作用。


此外,刘鹏飞还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全面升级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信用信息按照要求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按需求回流到基层,信息的关键是使用和运用,基层对信用信息的使用需求是非常大的,愿望非常强烈,交通运输部要在信息回流到基层上做文章,打破信息“烟囱”,通过努力实现信用信息的高效归集、高频共享、高速分析。交通运输部还将持续跟进《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的更新和调整,推动《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条目和规范》的落地,逐步做到“一地可查全国、异地实时共享”。


编辑 姜樊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