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来自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的多名官员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关情况。
联通信息孤岛,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对于一些应用价值较高的数据,重复归集的问题时有发生,加重了数源单位负担,浪费了大量资源,降低了效率,还会影响数据聚合效应的发挥。”李春临提到。
针对这一问题,发改委将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评估,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近年来,发改委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牵头建立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横向对接46个部门,纵向联通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形成全国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一张网。
“这个目的就是为了联通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李春临表示。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指出,下一步,将全面升级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信用信息按照要求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层对信用信息的使用需求非常大,愿望强烈,要在信息回流到基层上做文章,打破信息“烟囱”,通过努力实现信用信息的高效归集、高频共享、高速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表示,下一步,央行将继续践行“征信为民”理念,持续推动公共征信系统扩容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征信服务主渠道作用:一是建强系统,二是做优服务,三是保障安全。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指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提升贷款质量,科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化贷款业务结构,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加大数据治理力度有序推动数据开放流通,确保信息安全
由于数据标准不同、字段不完整、更新频率不统一、共享方式不一致等原因,简单归集的数据往往并不好用。李春临表示,将着力加强数据的源头治理,完善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立不同的数据主题库,精准满足不同需求,提高数据使用便利性。
数据流动起来,才能最大程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李春临指出,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需求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大力推动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和信用奖惩协同,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将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有效培育信用市场,发展壮大信用经济。
此外,国内的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引进来”时,都迫切需要了解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这就对信用信息跨境流通提出了要求。
李春临表示,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确保信息安全的工作。在健全信息安全制度方面,始终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严格限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严禁超范围采集信息,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隐私信息纳入信用评价,持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授权使用制度,明确要求查询或使用未公开信息时,均须取得信用主体的授权。
在提升系统安全水平方面,发改委要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均需要达到与重要信息系统相匹配的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认证,严格各项安全防护标准,对信用主体的隐私敏感信息起到系统保护作用,坚决防止信息不当泄露。
在强化技术支撑保障方面,发改委已经将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于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当中,大力推广“数据可用不可见”理念,降低信息泄露风险。同时,也将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推动关键数据上链,实现数据加密处理和流程可溯。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张晓翀
编辑姜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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