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上海地铁11号线遭起重机侵入事故”现场。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俞金旻 摄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俞金旻)4月27日,应急管理部公布2024年“12·22上海地铁11号线遭起重机侵入事故”调查结果。


经调查认定,上海嘉定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项目,“12·22”较大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违反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组织作业而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2月22日,在上海市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施工2标项目内,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匝道小箱梁吊装作业过程中,一台履带起重机主臂倒伏侵入轨道交通11号线区间,导致运营的轨道交通11号线一列车车头局部受损并紧急制停。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31万元。


经调查组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小箱梁吊装作业起重机选型、机位与方案不一致,双机抬吊作业过程中协同性差,260t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标、超载,在执行回转、行走等动作时未采取有效限制各种不均衡措施,产生超出设计标准和设备实际承载能力的侧向力,造成260t履带起重机回转平台立板断裂、起重臂侧向倒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建议司法机关对李纪承(威悦建筑公司260t履带起重机驾驶员)、乔祥荣(威悦建筑公司地面信号指挥工)、严鑫辉(绿地钢构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等5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实施刑事责任追究。建议上海市应急局对吊装专业分包单位绿地钢构公司、履带起重机出租及现场安装单位威悦建筑公司、施工总包单位建工四建集团,及张伟(绿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绿地钢构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建军(威悦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盛玉涛(建工四建集团总裁)等5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校对 刘军